本报讯 (记者 郭莉萍)为进一步强化辖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涉校交通安全管理,筑牢学生上下学安全防线,5月24日上午,灵寿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重点办联合县教育局组织辖区校车使用学校负责人、校车驾驶员召开了“校车安全警示会”。
会上,首先观看了交通事故警示教育片、交通安全三十诀展板,通过视频案例警示,各幼儿园负责人及驾驶员清楚认识到校车安全的重要性,增强校车管理主体责任意识;其次,重点办民警围绕如何安全行车进行了讲解,要求学校、幼儿园履行好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务必重视校车安全,严格落实校车、驾驶人、随车老师的日常管理、教育培训,聘用专业校车驾驶人驾驶校车,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文明行车,时刻绷紧安全弦,确保乘车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在会上对校车驾驶人提出严格要求,校车驾驶员一定要强化安全行车理念,牢记安全责任,把好手中方向盘,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确保学生的平安出行。
警示会上,民警对驾驶员开展了交通安全培训,通过深入剖析典型涉及校车事故案例,向校车驾驶员讲解“病车”上路行驶,以及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的严重危害,教育引导校车驾驶人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自觉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坚决做到安全驾驶,文明出行。民警还对校车标牌、灭火器、安全带等方面进行了抽查,要求校车运营企业、幼儿园务必做好校车的日常维护与检查,确保校车随时处于最佳运行状态。
此外,利用此次会议契机,交警大队组织部分驾驶人、校车用车单位负责人代表进行座谈交流,就行车安全、日常管理等开展讨论交流,及时消除校车日常运行中的隐患。
警示教育会的召开,进一步提高了幼儿园负责人、校车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守法意识和责任意识,有效提高了校车安全系数,为杜绝校车违法、预防交通事故、保障学生乘车安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