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勇海
中共中央宣传部、财政部、退役军人事务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全国县级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地按照“应迁尽迁、集中管护”的原则,重点对县级以下(含县级)英雄烈士纪念设施进行集中整修,从根本上改善县级及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整体面貌,大力提升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红色教育功能。
整修县级以下英烈纪念设施大有必要。英烈纪念设施是重要的红色资源,是鲜活的党史学习教育教材,是宝贵的精神财富。尽管《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载明,根据纪念意义和建设规模,我国对烈士纪念设施实行分级保护管理,分为国家级、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但同时提出,对未列入等级的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保护管理或者委托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进行保护管理。所以,县级以下英烈纪念设施不应该缺少管护。
然而,现实却是,一些地方对县级以下英烈纪念设施的管护状况堪忧。去年清明节前夕,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在一些革命老区县调查发现,国家级、省级烈士纪念设施普遍管护得较好,但不少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日常管理不到位,有的杂草丛生,有的长期破损无人修复,有的烈士墓前甚至种上了菜。当县级以下英烈纪念设施缺少管护,势必面临消失的风险,这既是对英烈的遗忘,也不利于营造留存红色记忆、赓续传承英烈精神的浓厚社会氛围。
如今,相关部门联合实施县级以下英烈纪念设施整修工程,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修缮管护好每处英烈纪念设施,对于对群众进行红色教育、让革命精神代代相传的重大意义,同时也要拿出实际行动解决现实问题。据新华社报道,基层英烈纪念设施点多面广,但却缺乏日常管护资金,只能眼睁睁看着它们破败。英烈纪念设施较多的地区,“只投入、不产出”的纪念设施令基层政府负担沉重,因此,如何加强资金等方面的长效制度保障最为紧要。
此次,中央三部门提出“应迁尽迁、集中管护”的整修原则,这无疑可从一定程度上解决基层英烈纪念设施点多面广、管理难度大、经费捉襟见肘的问题,可节省一定的管护人力和资金。以县或镇为单位适当集中,对无人管理或管理较差的纪念设施,有烈士陵园的,迁入烈士陵园;没有烈士陵园的,在设施相对集中的地方修建烈士陵园;对有亲属管理的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经协商可迁入烈士陵园集中管护,或签订管理协议继续由亲属管理,总之要不漏一处、应修尽修。
每处县级以下英烈纪念设施得到整修之后,还要讲好每个英烈的光荣故事。充分挖掘整理英烈的感人事迹,并建立图像、书面文字以及电子档案,以丰富深化地方革命史;同时,对群众讲好英烈的故事,让每一位英烈都永垂不朽,让革命信念薪火相传,让红色基因代代永续。这样才能做到不忘英烈忠魂,让每处英烈纪念设施都焕发荣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