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6月07日
经赞皇县利同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根据省发改委《关于同意石家庄市风电项目变更建设地点的复函》(冀发改函【2024】109号),龙门岗45MW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建设地点发生变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五款的规定,撤销龙门岗45MW分散式风力发电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1301292024XS0001433号)。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