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二十九批群众信访举报29件,其中重点关注案件3件。
本批转办的信访件,涉及藁城区10件、新乐市3件、长安区2件、循环化工园区2件、灵寿县2件、无极县2件、行唐县2件、桥西区1件、井陉矿区1件、栾城区1件、平山县1件、高邑县1件、市直部门1件。本批转办的信访件,涉及土壤类11件,大气类10件,水类3件,噪声类2件,生态类1件,其他类2件。
上述信访举报件当日全部交办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按照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要求,信访举报件的办理、整改和处理情况要及时向社会公开。
截至4月21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累计向我市转办信访件505件,其中重点关注案件65件。长安区57件,平山县54件,藁城区31件,井陉县30件,高邑县27件,赞皇县26件,桥西区、行唐县各25件,新乐市24件,正定县23件,灵寿县、无极县各22件,鹿泉区21件,元氏县20件,新华区17件,栾城区15件,高新区、裕华区各13件,赵县10件,循环化工园区5件,晋州市4件,井陉矿区3件,深泽县2件,市直部门16件。
目前,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我市的第十八批群众信访举报案件已办结11件,阶段性办结1件。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十八批群众信访举报案件办理情况在市政府网站进行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