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4月22日
第02版:要闻·本地

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向我市转办第二十八批群众信访举报件

2022年0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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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0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二十八批群众信访举报23件,其中重点关注案件1件。

  本批转办的信访件,涉及裕华区4件,长安区3件、鹿泉区3件、正定县2件、高邑县2件、元氏县2件、桥西区1件、循环化工园区1件、新乐市1件、井陉县1件、赞皇县1件、行唐县1件、灵寿县1件。本批转办的信访件,涉及土壤类7件,大气类6件,水类4件,噪声类3件,生态类1件,其他类2件。

  上述信访举报件当日全部交办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按照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要求,信访举报件的办理、整改和处理情况要及时向社会公开。

  截至4月20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累计向我市转办信访件476件,其中重点关注案件62件。长安区55件,平山县53件,井陉县30件,高邑县、赞皇县各26件,桥西区24件,行唐县、正定县各23件,藁城区、新乐市、鹿泉区各21件,无极县、灵寿县、元氏县各20件,新华区17件,栾城区14件,高新区、裕华区各13件,赵县10件,晋州市4件,循环化工园区3件,井陉矿区、深泽县各2件,市直部门15件。

  目前,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我市的第十七批群众信访举报案件已办结20件,阶段性办结4件。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十七批群众信访举报案件办理情况在市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2022-04-22 1 1 石家庄日报 content_82482.html 1 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向我市转办第二十八批群众信访举报件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