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5日
第02版:要闻·本地

支持主导产业企业间协作配套

2021年10月25日

  (上接第一版)当年采购额达5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

  申报企业产品范围:①荣获中国质量奖、河北省政府质量奖、石家庄市政府质量奖及驰名商标企业的主导产品。②列入国家工信部单项冠军、隐形冠军企业,国家或省级重点技改项目,国家或行业标准制定者等本市企业的主导产品。③进入国家科技部最新的《国家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创新医疗器械产品目录》,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的产品。④列入国家、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全国500强、河北省百强企业主导产品;省级遴选的创新及优势药品器械。

  在支持奖励标准上,对符合条件的协作配套企业,按照实际交易金额2%奖励采购企业。单户企业(法人单位)年度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含采购首台套设备及创新型原料企业)。申报奖励的增值税抵扣发票只能申报我市一个项目,不能重复申报。

  本实施细则明确,申报材料须合法真实有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采取随机方式进行不定期抽检,对在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收回奖励资金,并计入信用档案,在3年内取消申报资格。

  同时,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对奖补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021-10-25 1 1 石家庄日报 content_61439.html 1 支持主导产业企业间协作配套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