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 静) 在11月30日闭幕的河北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审查批准了《石家庄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将于2023年12月31日起施行,我市也成为全省设区市中首个就数字经济领域进行立法的城市。
数字经济正以前所未有的发展速度、辐射广度和影响深度推动着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产生深刻变革。发展数字经济需要相关的体制机制保障,数字经济立法是进一步激发数据要素活力的必然选择,也是推进省会高质量发展、建设数字强市的内在要求。目前,我市数字经济发展过程中,尚存在着数字基础设施不匹配、企业创新动力不足等问题,亟须通过立法加强制度顶层设计和供给,有针对性和有效地予以解决。
市人大常委会将制定《条例》作为2023年重要立法项目。经过充分调研、多次修改,(下转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