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见习记者 宋子婷 记者 赵 艺)记者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我省2023年下半年自学考试考生申请免考工作即将开始,9月1日起考生可申请。
按照要求,已注册考生可直接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点击“申请免考入口”申请。未注册考生登录“自考信息系统”后,先进入“考生注册入口”完成注册,再申请免考。
考生可在9月1日至6日每日8时至22时期间本人办理网上注册、申请免考。现场确认、提交材料时间为:9月1日至6日每日9时至11时30分、14时至17时,9月7日9时至11时30分。考生需在现场认真核对“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信息确认单”,并按规定提交材料。网上支付时间为9月1日至7日,每日8时至22时,考生网上支付成功后不予退费、免考信息不予更改,未支付成功的视为放弃本次免考申请。据悉,免考结果将在10月10日17时发布,免考成绩将在11月10日17时发布,考生可在规定时间登录“自考信息系统”查询。
省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使用“等级证书”或“其他证书”申请免考时,证书在线未通过核查的,需要提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考生提交的《学籍表》复印件应符合我省免考规定中的相关要求,未按要求提交的本次不予免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