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公资交〔2023〕9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批准,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于2023年8月15日至2023年8月28日组织﹝2023﹞050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地块的空间范围须符合城市规划管理的有关要求;出让范围内如有树木、供电、供水、排水、通信、构筑物等设施的,受让方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上地下有管线或地下有构筑物、人防及其他设施等,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二、时间、地点安排
(一)文件领取:2023年8月9日9时至2023年8月15日17时,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槐安东路163号)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二)竞买申请:2023年8月15日9时至2023年8月24日17时,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申请文件。
(三)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4日17时(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账号详见出让文件)。
(四)资格审查:申请人在规定时间递交申请资料、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于2023年8月28日13时30分现场查询竞买资格审查结果。
(五)挂牌时间:2023年8月15日9时至2023年8月28日14时30分,挂牌地点为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槐安东路163号)。
三、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单位和自然人以及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文件规定的,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申请人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四、本次公开出让地块采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按照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并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二)本次出让地块均设定出让底价。
(三)竞买人须按照出让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将竞买保证金足额交纳到指定银行。
(四)本次出让地块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和报价,法定节假日不受理业务。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槐安东路163号)
联系电话:0311-89868269
联 系 人:段女士 孙先生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7月26日
注:1.具体规划要求以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等为准。2.竞得人应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时间进行建设,并在项目开工、竣工时,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