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7月03日
第02版:要闻·本地

市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

通报打击房地产领域违法犯罪审判工作情况

2022年07月03日

  本报讯(记者 戴丽丽)“被告人任某明知所在公司合作开发的房产项目无任何手续,且在退出公司经营之后,继续签订购房合同收取购房款,供自己挥霍等,导致购房款不能退还,其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追缴全部违法所得。”7月1日,市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全市两级法院打击房地产领域违法犯罪情况进行通报,并发布了典型案例。据悉,今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涉房地产领域犯罪案件14件,审结6件,有力打击了涉房地产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今年以来,全市法院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扎实开展房地产领域违规违纪违法现象整治工作,市法院专门制定下发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统一裁判尺度,从重从快惩处。全市法院严格按照“三同步”要求落实“一案一专班”,研判制定审判工作预案,细致研究涉房地产犯罪的罪名确定、证据把握、裁判尺度,真正做到严把程序关、证据关、事实关,确保每一起案件定性准确、量刑适当、程序合法。同时,两级法院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于罪行较轻,主观恶性不大,主动弥补损失,配合做好群众工作,解决好遗留问题的被告人,依法适用缓刑、管制等非监禁刑;对于拒不交代资金去向,恶意侵占挥霍人民群众购房款,致使项目烂尾,无法正常交房,给群众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从重惩处。

  市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全市法院将加强与公安和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继续从重从快惩处一批涉房地产领域违法犯罪。同时将通过集中宣判、组织旁听、普法“六进”等形式加大宣传,有效震慑涉房地产领域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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