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莉雅)记者从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获悉,为落实国家“互联网+政务服务”政策,方便广大考生办理政务服务业务,我省将采用国家标准的电子证照形式,对《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证书》办理形式进行调整,办理结果为电子证照,不再出具纸质证照。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据了解,自2022年6月1日起,办理将由现场调整为在线。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为试运行阶段,期间将针对发现的问题和收到的建议进一步完善系统功能和网办流程。对于因考生姓名或身份证号变更(错误)等非系统技术原因造成无法完成在线办理的,可提交证件原件及书面证明材料到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后在线获取成绩证书电子证照。
考生可下载并安装“冀时办”APP。本人在“冀时办”APP实名制注册、经“人脸识别”技术核验通过后办理。办理完成后,通过“冀时办”获取、查看电子证照。特殊情况需要现场审核的,提交纸质材料,现场审核通过后,通过“冀时办”在线获取、查看电子证照。据悉,2003年及以后在河北省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可申请开具;当年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在当年成绩复核工作结束后申请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