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俊科)2021年12月6日15时30分许,正定交警接大队指挥中心派警称,新城铺派出所查获一位涉嫌酒后驾车人员。
接到指令后,正定交警立即赶赴新城铺派出所,找到满脸通红、醉得不省人事的高某。随后将高某带至县医院进行抽血检测,在对抽取的血样进行检测后,结果显示其血液酒精含量为148.91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高某将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
后经交警询问得知,12月6日14时许,高某驾驶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来到一家面馆吃饭,期间喝了二两白酒,后因面条有没有过凉水的问题与店员发生争执。气愤的高某在酒精的作用下,竟驾驶货车冲向饭店门口,饭店老板随后报警。民警在到达现场后,发现高某疑似存在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所以有了开头那一幕。饮酒后一时的冲动,让高某做出如此不理智的举动,不仅亲手砸了自己的“饭碗”,还要被追究刑事责任,酒驾的代价很沉重,正定交警提醒大家,喝酒莫贪杯,更不要酒后驾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