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5日
第03版:要闻·中国

(上接第一版)

2021年12月15日

  (上接第一版)交通出行量的持续增长和城市道路设施建设相对滞后之间的矛盾越来越明显,主城区道路交通拥堵现象日趋严重。通过限制部分车辆的通行时间、路线,发挥“削峰填谷”的作用,可以实现以时间换空间,降低高峰期车辆拥堵,全面落实守法出行、安全出行、文明出行、绿色出行的交通理念。

  孙利民说,按照公安部《关于优化和改进城市配送货车通行管理的指导意见》和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在市主城区对重型货车实施限行绕行的通告》,交管部门以科技数据为先导,合理谋划,精准施策,按照“从外围向中心,从重型向小型车辆”层层递进的原则,明确了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的限行管理措施。

  中型载货汽车,指的是总质量大于4.5吨、小于12吨的载货汽车。市民常见的洒水车、水泥搅拌车、清扫车等,都属于专项作业车。《通告》第二条规定,对国IV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中型载货汽车、中型专项作业车进行全天限制通行三环路以内道路;对国V及以上排放标准的,每天夜间留出六小时的限制区域通行时间;为鼓励发展新能源货运车辆,除部分时间路线外,最大限度给予了通行便利。

  需要提醒市民的是,中型载货汽车、中型专项作业车违反禁令指示标志驶入限行区域,将被处以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

  市交管局公职律师、法制大队刘雪梅警官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河北省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4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城市中心区域的道路交通情况,对进入城市中心区域的大型货车、摩托车、人力三轮车和机动三轮车进行限制。市交管局作为《通告》的起草部门,严格按照《河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此前召集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相关行政机关客户用企业代表、摩托车驾驶人等人士召开了座谈会、专家论证会,并在石家庄市公安局官方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在石家庄公安局官方网站发布了召开听证会的邀请,公开邀请相关人士,严格按照程序召开了听证会。最后形成送审稿,经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后报送市政府,由市政府最终发布《通告》。

  市委、市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副主任、河北省经济学会顾问郭省认为,我们常说细节决定成败,《通告》的第二条,对中型载货汽车、中型专项作业车按照不同排放标准分类管理,认真听取各方面的声音,体现出《通告》在制定过程中以人为本的思想,努力找到符合各方利益的“最大公约数”。

  采访中,市民于和平先生表示,由于工作关系,《通告》在征求意见阶段他就非常关注,自己行业中经常会使用专项作业车,对于政策制定时能考虑到不同排放标准以及车型的方案感觉很有必要。他认为《通告》的出台,不仅会让城市的通行效率更高,也能更好地保护我们生活的环境。

  附:《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道路通行管理的通告》第二条:

  中型载货汽车、中型专项作业车通行规定

  (一)国IV及以下排放标准中型载货汽车、中型专项作业车,全天限制通行三环路(含主路、辅路)以内道路。

  (二)国V及以上排放标准中型载货汽车、中型专项作业车,全天限制通行二环路(含主路、辅路)以内道路;每天5时至23时限制通行二环路(不含)至三环路之间道路。

  (三)新能源中型载货汽车、新能源中型专项作业车,每天7时至9时、17时至19时限制通行二环路(含主路、辅路)以内道路;每天9时至17时、19时至次日7时限制通行裕华路(东二环至西二环)、中山路(东二环至西二环)、维明街、青园街、城市高架路。

2021-12-15 1 1 石家庄日报 content_67636.html 1 (上接第一版)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