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2日
第01版:版面

鼓励两大主导产业骨干企业做大做强

——《关于支持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和生物医药产业率先突破的若干措施(试行)相关实施细则》解读⑨

2021年11月22日

  □本报首席记者 吴 温

  

  企业是产业发展的基石,企业兴则产业兴。我市《关于支持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和生物医药产业率先突破的若干措施(试行)》提出,要着力培育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和生物医药产业独角兽企业及行业领军企业,鼓励企业做大做强。为此,我市制定《石家庄市鼓励新一代电子信息和生物医药企业做大做强资金奖励实施细则》,明确两大主导产业企业做大做强资金奖励资金的申请、使用及相关管理活动,进一步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和生产经营内生动力,推动骨干企业不断做大做强。

  本实施细则明确,奖励资金采取后奖励方式,所需资金从市级主导产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申请奖励资金,应具备以下条件:申请单位为石家庄市域内企业,新一代电子信息、生物医药企业,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分别超过10亿元至300亿元规模的;集成电路、软件企业,应符合《石家庄市集成电路和软件企业、生物医药企业享受优惠政策实施细则》要求的相关条件,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分别超过5000万元至30亿元的。

  在资金申报与评审上,该实施细则提出,申报单位向所在县(市、区)发展和改革部门提出申请,(下转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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