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一学年即将开始,为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多项国家政府助学政策不断完善。
记者从日前省召开的河北省2021年学生资助工作新闻发布会获悉,助学贷款申请现场将实现5分钟一次性办理。我省已将54万份助学贷款申请指南,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到了每个新生手中。
据悉,在脱贫攻坚期间,全省实现了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各学段资助政策全覆盖,做到了“奖、贷、助、补、减、免、勤”资助手段全方位,形成了以政府为主体、社会积极参与的帮扶救助机制。5年期间,全省累计安排各级各类学生资助资金336.3亿元,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130万人次。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继续落实原有政策
继续落实义务教育原建档立卡等四类特殊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五年过渡期内,对原建档立卡学生(已脱贫享受政策),以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继续实施生活补助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2021年春季学期全省共安排专项资金3.16亿元,资助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64.5万人。
继续落实原建档立卡学生“三免一助”政策。在我省普通高中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注册学籍的原建档立卡(已脱贫享受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和经济困难残疾人家庭的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在省内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不含独立学院)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注册学籍的我省原建档立卡(已脱贫享受政策)贫困家庭子女,五年过渡期内,继续实行“三免一助”政策,即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按规定享受国家助学金。2021年春季全省共安排资助资金2.2亿元,11.22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三免一助”政策。
加大对防贫监测对象教育帮扶资助力度。五年过渡期内,按照国家政策要求,对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监测对象家庭学生,按规定落实教育帮扶资助政策。同时,充分利用各学校校内资助资金,通过及时发放临时生活补助等方式,加大对防贫监测对象帮扶救助力度。
采取系列便民举措满足学生贷款需求
国家助学贷款是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学费、住宿费的资助主渠道。今年我省将国开行助学贷款工作列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之一,采取一系列便民措施,全面满足学生贷款需求。
全面开通远程续贷。让数据多跑路,让学生少跑路。我省与国开行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上推出远程续贷功能,学生办理助学贷款续贷不用再像往年一样到现场提供材料、签定合同。只要有一台能够上网的电脑,或者有一个安装了支付宝APP的手机,就可以进行远程操作。电脑也行,手机也行,在家里也行,在学校也行,随时随地可以完成续贷申请。为了让更多学生了解这项便民措施,7月23日我省向8.78万已办国开行贷款的在校生发送了远程续贷短信提示,8月13日又向4.12万仍未办理续贷的学生发送第二次短信提示,确保有需求的学生人人知晓。
开通高考学生贷款预申请。今年高考前,全省已将8.8万名所有高中阶段获得过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信息,全部录入到助学贷款系统,建立了贷款预申请信息库。这些学生高考录取后,如果要申请助学贷款,不需要再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可以直接办理贷款手续。
助学贷款申请现场5分钟一次性办结。我省印制了54万份国开行助学贷款申请指南,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到了每个新生手中,学生和家长按照操作指南准备好所需材料,到现场5分钟左右即可一次性完成贷款申请。省教育厅要求各地通过志愿者协助办理、提供打印设备等措施做好现场服务;采取网上预约、分批办理等方式,科学安排每天受理人数;根据情况适当延长办理时间,让每个学生和家长不跑第二趟。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在办理现场提供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用品,确保学生、家长和工作人员的安全健康。
持续完善相关政策办助学贷款更便利
开辟“绿色通道”。秋季开学我省所有高校全部开通大学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对入学时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予以学费“缓、减、免”等资助。
实施国家助学金政策。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分为2200元、3300元和4400元三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直接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同时,对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给予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3万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的生活补助。2021年春季学期全省安排国家助学金7.26亿元,享受资助学生37.6万人。
加大校内资助力度。2018年,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资助经费提取做好校内资助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学校从事业收入(学费)中按比例及时足额提取资助经费,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住宿费、书费)、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特殊困难补助等与学生资助相关支出。
对遇突发性灾害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或者患重大疾病的学生,及时发放困难补助。今年突发洪涝灾害,我省及时印发《关于切实做好遭受洪涝灾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救助工作的紧急通知》,迅速启动临时救助工作,简化申请审批流程,确保临时救助资金及时发放到学生手中,切实解决受灾学生临时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