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31日
第04版:要闻·综合

围绕“退后十”目标任务常态化开展专项行动

以高压环境执法构筑美丽家园

2021年08月31日

  □本报记者 王 宠

  通讯员 郭运洲

  

  近日,市大气办、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环安支队组成环保专项执法检查组,到无极县暗访检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当场提出整改要求,并移交相关部门和无极县政府依法依规调查处理。这是我市常态化开展夜查、暗查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围绕空气质量综合指数退出全国168个重点城市排名后十名目标任务,全市上下常态化开展暗查暗访、晨查夜查、交叉执法等行动,始终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截至目前,共立案处罚环境违法案件951件,罚款3588.78万元,办理环保法配套办法案件36件。

  用好正面清单 日常监管差异化

  在日常监管中,我市对全市排污企业实行分级、分类管控,动态化调整环境监管正面清单企业,对清单内企业减少现场检查频次,加大服务保障力度。

  “今年年初我市制定了年度实施方案和生态环境稽查考核实施方案,对全市排污企业按照一般排污单位、重点排污单位和特殊监管对象进行分类执法检查。”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张二保介绍说。

  为加强日常监管,我市开展了涉废水、废气企业的远程执法抽查“零点行动”,在最大限度减少现场执法频次的情况下,全方位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监督管理,确保污染源达标排放。

  分表计电系统即企业生产设施和治污设施分电表计量用电量,这一监控系统可以使执法部门“足不出户”掌握企业治污设施开启、运行情况及应急响应期间停限产情况。目前,全市3627家涉气企业已完成分表计电安装工作,联网企业达到2709家。

  按照“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原则,对43个行业5638家企业进行了环境绩效评级,对于绩效评级为A级或引领性的企业,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可采取自主减排措施;对于绩效评级为B级的企业,采取一定比例限产的差异化应急减排管控措施。

  开展专项行动 打击违法零容忍

  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在对一家高新材料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的三乙烯二胺生产线将车间大风量低浓度废气和生产工艺小风量高浓度废气分别收集,经汇集处理后排放,实际排放浓度大大降低,涉嫌稀释排放。执法人员立即责令企业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依法处罚20万元。这是我市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专项执法行动中查处的一起典型案例。

  “挥发性有机物是影响夏季臭氧浓度的重要前体物,进入夏季会战以来,我们成立11个执法组,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VOCs专项执法检查。”张二保告诉记者,执法过程中,对存在的问题均移交属地生态环境部门依法依规督促整改。

  据悉,围绕“退后十”目标任务,今年,石家庄组织开展了春季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攻坚专项执法行动、扬尘污染专项执法行动、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专项执法行动和“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专项执法行动,充分运用联合执法力量,组织公安、交管、交通、城管、住建等大气办成员单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执法,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注重帮扶指导 提升治污主动性

  “既要查处企业环境违法问题,又要指导帮助企业落实整改,提升环境治理水平,切实增强企业主动治污、主动减排、自觉守法的绿色发展意识。”张二保说,在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同时,我市组建专家团队,聘请技术单位及设备支持单位,根据不同的执法性质、企业排污节点开展执法帮扶行动,帮助企业制定整改方案,提升治污水平。

  为了从源头上遏制臭氧污染,减少VOCs排放,5月以来,市生态环境局在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同时,抽调技术骨干,会同行业专家组成帮扶督导组,对全市涉VOCs重点企业进行现场指导帮扶。

  在完成第一轮235家重点VOCs企业帮扶指导的基础上,又选取50家排放量较大的企业进行重点帮扶,帮助企业解决废气收集不到位、管道泄漏等方面的问题,从细从严抓好VOCs治理。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坚持依法治污、铁腕治污,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同时,强化在线监控、远程质控、走航监测、无人机飞检等科技手段,加强非现场执法,在减少对企业打扰的情况下,确保环境监管力度不减,保障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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