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统计局
石家庄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8日
根据石家庄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及分县(市、区)的人口城乡分布及流动情况公布如下:
一、城乡[2]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3]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7884379人,占70.18%;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3350707人,占29.82%。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2739246人,乡村人口减少1667948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19.56个百分点。
二、流动人口[4]
全市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5]为3899492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6]人口为970762人,流动人口为2928730人。流动人口中,跨省流入人口为522392人,省内流动人口为2406338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了2356999人,增长152.80%;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增加了542920人,增长126.90%;流动人口增加了1814079人,增长162.75%。
注释:
[1]本公报送审稿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5]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6]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市所辖的区内和区与区之间,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