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5月31日
(上接第一版)同时,《意见》在明晰中央企业党委(党组)讨论和决定重大事项的职责范围,规范党委(党组)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的要求和程序,明确党委(党组)在董事会授权决策和总经理办公会决策中发挥作用的方式,强化党委(党组)在执行、监督环节的责任担当,以及加强党委(党组)自身建设等方面,作出了制度性安排。
《意见》强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各中央企业党委(党组)要加强分类指导,鼓励探索创新,在国有企业完善公司治理中切实加强党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