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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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优化住房保障审核流程

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保障房只需持有主城区居住证

2021年04月20日

  本报讯 (记者 宋 钧 通讯员 赵 峰) 4月19日,记者从市住建局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获悉,我市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租赁住房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减少了低保、低收入家庭申请住房保障资格的审核时间,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保障房不再要求居住证满6个月,进一步优化住房保障审核流程,规范住房保障申请和管理。

  “今年以来,坚持以‘三重四创五优化’‘放管服’活动为抓手,不断简化申请、审核材料,解决住房保障工作遇到的实际问题。”市住建局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新政进一步简化申请流程,将低保、低收入家庭经区政府常务会研究审核环节取消,调整为经区住房保障部门审核后报市备案,减少了低保、低收入家庭审核时间;简化申请资料,不再要求个人提供养老保险和婚姻状况证明资料,利用省住建厅信息联审联查系统通过数据比对进行核实。

  在申请资格方面,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保障房,不再要求常住户口满一年或持有主城区居住证满6个月,只需具有城区(不包含市内四区)常住户口或持有主城区居住证,且在主城区实际居住。同时,要求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住房保障时,工作单位注册地址与经营地址必须一致。(下转第三版)

2021-04-20 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保障房只需持有主城区居住证 1 1 石家庄日报 content_40239.html 1 进一步优化住房保障审核流程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