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盛紫花园项目三期开发建设需求,需迁移该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坟墓及地上附着物、自留地、承包地等。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迁移范围:楼底旧村以西,环城水系(仓宁路)以南,盛紫花园项目一二期以东,段高路以北范围内的全部坟墓及地上附着物。
二、迁移时间:自2021年4月6日起至4月20日17:00止。
三、补偿手续:在规定期限内被迁移坟墓等由村委会签订赔产协议并进行补偿,若逾期未迁移的按照村委会评估及赔产标准补偿处理,盛紫花园三期项目正常开展施工作业,所造成的后果自负。
补偿手续办理地点:楼底村村委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栾城县楼底镇楼底村民委员会
2021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