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丽强)1月11日,我市举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七场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通报了高邑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月10日关于网曝“高邑一小区居民不戴口罩,强行外出事件”的处理结果。
2021年1月9日上午,高邑县文华苑小区居民韩某某(66岁,退休前系县公安局副局长)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不听从防控执勤人员劝阻,强行外出,并辱骂防控执勤人员,造成不良影响。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其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韩某某已认识到错误,写出致歉信,向防控执勤人员道歉,并得到谅解。
韩某某身为中共党员,其行为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县纪委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