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版:房产家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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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道原则处理灾区房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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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5 月 23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以人道原则处理灾区房贷
央行:一定要找到妥善解决办法
稿件来源:石家庄新闻网  

  强震会导致房贷险规则调整吗

  本报记者 张 震摄

  汶川大地震发生后,灾区人员伤亡和建筑损毁情况严重。对于“楼在人不在,人在楼不在”等情况,房贷还不还,应该怎么还?

  银行业内人士表示,一般而言,银行并不承担地震风险,按照正常程序,银行有权追回贷款。也就是说,贷款者与银行之间存在债务关系,不因房屋这一抵押品的毁灭而消失。本来,对于自然灾害带来的风险,借款人可以通过投保房贷险转移。但由于风险较大,目前基本房贷险并未将地震列为理赔范围。基本房贷险一般不保地震,主要保火灾、爆炸、暴雨、台风等条款列明的13种自然灾害,只是有的保单会将地震险列为拓展条款。也就是目前多数房贷险并不承担地震风险。目前,中行、工行等中资银行房贷投保的主要为基本条款,即将地震列为除外责任。

  鉴于房贷险是购房者自愿购买,而且不少购房者认为该险种的赔付范围较小,只有爆炸、火灾、雷击等灾害发生时才予赔偿,而且不赔房内财产,只赔房屋毁损带来的损失,因此愿意购买房贷险的人日渐减少。

  分析人士称,灾区的房贷问题之所以棘手,一方面,房屋作为抵押品毁灭,购房者“本能地”抵制还贷,加上受灾导致减少经济收入,房贷变成了较重的负担;另一方面,作为股份制的银行,简单地解除银行与灾区购房者的债权债务关系,“一刀切”地将这些房贷列入坏账,也是不符合市场经济原则的做法。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苏宁表示,央行非常重视地震震毁房屋的按揭贷款问题,目前正在积极地采取办法。“请广大受灾群众相信,我们一定能够找到一个妥善的办法解决好这些问题,既能够保护商业银行的利益,同时更要保护好广大民众的利益。”苏宁说。 

  近日,央行和银监会联合发布紧急通知,要求各银行业机构对灾区不能按时偿还各类贷款的单位和个人,不催收催缴、不罚息,不作不良记录,不影响其继续获得灾区其他救灾信贷支持。

  有关方面的人士表示,对于抵押房屋的损失情况,目前尚处于调查和评估阶段,只能作暂缓的处理,不过,银行方面将根据人道主义的原则,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的处理。   宗 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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